【编者按】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即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
澎湃新闻观察到,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随即部署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地司法厅局积极落地实践、具体作为。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如何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为此,澎湃新闻联合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推出2025年“司法厅局长访谈”,分享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涉企行政执法的地方经验。本期访谈嘉宾为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
在湖北,行政执法监督被明确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一把手”工程,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设置、体制机制建设、案件办理质效等纳入法治建设重要考核内容。
特别是针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杨军举例说,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四乱”等问题,是当前监督的重点问题。
据统计,近三年来,湖北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共办理监督案件10344件,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等各类责任追究794人次。
行政执法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杨军看来,行政执法监督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纠偏纠错,回避不了“得罪人”的问题,特别是在基层,“县城是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开展监督抹不开面子”等畏难思想甚至抵触情绪不在少数,“面临的困难和阻力也不小,必须把站位提高、把思想统一、把队伍建强。”
除了“不愿监督”之外,行政执法还存在“不会监督”的情况。近年来,湖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推出了系列制度成果,涉及文书范本、工作指引、工作机制,“这些制度较好规范了监督行为,提升了监督能力,推动了监督工作实质化运行。”
与此同时,“不敢监督”的情形也有待破解。杨军认为,“不敢监督”的问题是认为缺乏监督手段,搞不好既得罪了人、又解决不了问题,造成“骑虎难下”的局面。为此,湖北司法行政机关重点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较好解决了监督结果“落地难”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党中央部署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正在积极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此,湖北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加大自查自纠、协调监督、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这一专项行动正在对5066卷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杨军做客澎湃新闻北京会客厅,围绕行政执法监督、涉企行政执法等议题分享地方实践经验。 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 图
破解“不愿监督”:行政执法监督阻力不小,“不能怕得罪人”
澎湃新闻:行政执法监督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纠偏纠错,但任何监督工作都回避不了“得罪人”的问题。在破解“不愿监督”问题上,湖北司法行政系统有何举措?
杨军:《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过程也是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对此,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同时,面临的困难和阻力也不小。特别是在基层,“县城是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开展监督抹不开面子”“监督工作有成绩、说明执法有问题,监督工作有力度、网络舆情往往有反响、有损地方形象”等畏难思想甚至抵触情绪不在少数。要解决好“不愿监督”的难题,必须把站位提高、把思想统一、把队伍建强。
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每年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进行培训学习,明确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推动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去年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会上座谈时,“地方小、抬头不见低头见”等畏难声音明显变少;“干监督工作就不能怕得罪人、怕得罪人就干不好监督工作”“权力不能任性,不受监督的执法必然滋生腐败”等看法成为普遍共识。
三是坚持省级示范、市州县协同,在相关政策上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倾斜,注重选配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且热爱行政执法监督事业的同志,不断优化和纯洁监督工作队伍。
破解“不会监督”:监督案例指导实践,制定系列制度规范
澎湃新闻:除了“不愿监督”之外,还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我们关注到,湖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起步较早,也创新推出了系列制度成果。面对“不会监督”的问题,湖北如何破解?
杨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我们坚持学中干、干中学,边学边干边总结。每年举办一期全省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相关理论和实务专家授课、释疑解惑;每年部署监督工作重点任务并督办落实,形成一批监督案例“模板”以指导实践。在此基础上,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制定了系列制度规范,主要有:
一是“一套文书范本”。即《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档案范本》,内容涵盖了问题线索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调查函、移送函等19种监督工作文书格式范本,以及监督案件卷宗整理范本,侧重于工作规范。
二是“两个工作指引”。即《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指引》,分别从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两个层面,对个案监督全流程各环节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侧重于工作程序。
三是“三项工作机制”。即“1加N”线索收集机制、“督与办”问题处理机制和“红黑榜”结果运用机制,主要包括如何做好问题线索收集、工作督促指导、监督案件办理、监督结果运用等内容,侧重于工作方法。
这些制度成果的出台,较好规范了监督行为,提升了监督能力,推动了监督工作实质化运行。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共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3000余条、甄别研判形成有效问题线索11078条,开展实地调查4000余次,形成证据材料6000余份,制发监督文书15000余份。
破解“不敢监督”:构建配合协作机制,重点衔接纪检监察机关
澎湃新闻:我们刚谈到了“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问题,还有一个是关于“不敢监督”,有何解决办法?
杨军:说白了,这也是一个站位和认识问题,没有自觉把行政执法监督放在党和国家整体的监督体系中来考虑和谋划。“不敢监督”的问题,是认为缺乏监督手段,搞不好既得罪了人、又解决不了问题,造成“骑虎难下”的局面。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按照《意见》要求,加强与立法、法治督察、普法宣传、行政复议等业务部门的配合协作,构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业务配合机制;加强与政府信访、政务服务、政务督查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构建政府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配合协作,构建司法系统协作机制。
同时,我们重点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2020年12月,湖北省司法厅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制定了《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问题线索谁来移送、怎么移送、谁来接收、怎么接收、由谁查办以及双方工作责任等具体事宜,较好解决了监督结果“落地难”的问题,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权威。
2023年10月,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强调,包括行政执法监督在内的各类监督要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促进信息互通、推动成果运用等。近三年来,我们省、市、县三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线索1654条。

在湖北,行政执法监督被明确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一把手”工程。杨军直言,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是当前监督的重点问题。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 图
行政执法监督再推进: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是当前监督的重点
澎湃新闻: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在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
杨军:我们认为,行政执法监督在业务职能中具有重要的引擎作用。如:行政执法监督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行政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可以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矛盾、减少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形,等等。
基于此,我们将行政执法监督定位为业务职能中的关键职能,明确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一把手”工程,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设置、体制机制建设、案件办理质效等纳入法治建设重要考核内容。
一是明确“督什么”。针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比方说,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四乱”等问题,就是我们当前监督的重点问题。
二是着力“怎么督”。就是要用好“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重要抓手,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决定书、移送函等基本方式,依法依规对行政执法开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比如,我们要求现场调查不少于两人、要亮证监督、要有文字或音像记录等;还有,调查取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如何收集证据、怎样制作现场和询问笔录等,都有明确的制度规范。
三是确保“督见效”。我们坚持每年召开两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会,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调研督导,推动工作、压实责任;每月汇总通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近三年来,全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共办理监督案件10344件,通报批评执法部门289家,责令改正具体违法行为3975个,吊销或暂扣行政执法证件278个,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等各类责任追究794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在2023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湖北营商环境首次跨入第一方阵、进入全国前10,其中政务环境居第1位、法治环境从2022年的第16位上升至第7位。

在执法监督经验上,湖北将“就案论案”升级为“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 图
行政执法监督地方经验: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
澎湃新闻:我们注意到,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纠偏纠错功能,司法部发布三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湖北也有案例入选。在执法监督经验上,如何做到“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
杨军:将“就案论案”升级为“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是我们湖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又一特色。通过对典型个案的深入剖析,发现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而推动同类问题的系统性整改,实现“纠正一个、治理一类、规范一片”的效果。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是精准识别典型个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或复议诉讼高发的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再对个案中暴露的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偏差等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区分是“个别疏漏”还是“共性漏洞”。
比如,我们宜昌市司法局在2022年开展案卷评查时,发现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起行政处罚决定涉嫌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要求整改。该市公安局作了“适用法律错误系平台漏洞所致”的情况说明,并及时将此问题向公安部、省公安厅作了汇报,促使了全国交通平台违法处理系统得到优化升级,确保了此类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
再就是多维度推动类案整改。一是制发监督文书,向执法部门提出全面、系统的整改要求,如修订执法指引、加强人员培训等,预防同类问题多发频发。二是编制指导案例,每年编制并公开通报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监督案例,倒逼执法部门深化对同类案件的自查自纠。三是视频点评个案,以视频会议的方式,每年将案卷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归纳形成类型化问题清单,如“程序类”“实体类”“裁量权类”等,明确整改方向,督促执法部门强化类案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出台制度性解决方案。比如,我们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基层实施不予处罚与减轻处罚时裁量标准把握不一致的问题,出台了规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实施办法,从适用情形、实施程序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较好规范了执法行为。

谈及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杨军特别强调,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手段运用。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 图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时研究解决体制机制建设难点、堵点
澎湃新闻:从监督机构角度上看,湖北当前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
杨军:在监督机构建设方面,我们不断壮大、优化专职工作队伍,统一行政执法监督标志、服装样式、公务车辆外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工作设施设备,为更好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截至2024年底,全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门机构建设、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及相应印章启用均实现全覆盖。在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方面,我们坚持认真履行法制审核、法治协调等职责,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和落实中的难点、堵点。
当前,我们围绕“五个字”在做工作。一是“分”。把部门间权责(事项)分清楚。比如,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和厘清市场监管与商务、农业农村部门在单用途预付卡、活禽屠宰执法,教育与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在教育培训机构执法等权责(事项);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有关工作的指导,实现与行业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一体服务。
二是“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我们正在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市场、文旅、教育、消防、应急等重点领域跨部门执法事项衔接清单。针对联合执法具体事项,谁统筹、谁发起、哪些部门参与、协作流程如何规定等,该细化的进行细化,突出可操作性。
三是“调”。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明确简易争议、复杂争议、重大争议协调的组织、权限、程序等,寓协调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开展协调,避免“和稀泥”式协调或协调后“放空炮”。
四是“转”。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手段运用,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定期发布典型指导案例,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评”。要严格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并加强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分别予以通报表扬,作为个人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因执法违法造成较大或严重后果的,既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又倒查法制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责任。

在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上,湖北加大自查自纠、协调监督、备案审查力度,正在对5066卷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 图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立改废”政策414件,对5066案卷评查
澎湃新闻:今年,党中央部署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正在积极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湖北如何贯彻、落实?
杨军:一方面,我们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入部分地区、执法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查找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专题向省政府报告;成立工作专班,整合内部资源,选定试点地区,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前的各项工作准备。另一方面,我们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聚焦“三个重点”。围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对近两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报表等进行分析研判,不断缩小“作战半径”,做到集中攻关、精准实施,确保形成标志性成果,让企业和群众可感可及。
二是加大“四个力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多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做好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果断处置等工作。加大协调监督力度,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开展监督,视具体情形督促自行纠正或予以纠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执法违法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吊销证件的吊销证件;对涉企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执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涉企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从源头纠正突出问题。
三是抓实“五个结合”。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与国务院有关部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要求,与我省纪委监委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与我省政法委涉企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等相结合,形成推动我省专项行动见行见效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已梳理形成问题清单3633个、完成整改或将于近期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占67%,开展检查督导403次,移交问题线索486条,完成涉企政策“立改废”414件,正在对5066卷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

设计:白浪